根据《西安石油大学推荐、接受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西石大研〔2021〕227 号)和《西安石油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我院研究生2023年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1.学院成立推免生工作小组。
组 长:宋海洋 黄 海
成 员:王治国 余华贵 唐凌虹 肖美霞
办公室:夏润兰
2.推免生工作小组下设资格审查组和专家审核组,专家审核组具体负责对本单位申请推免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与学业无关、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特殊学术专长学生进行公开答辩。
资格审查组:
组 长:宋海洋 王治国
成 员:马武军 李 刚 卢筱佳
秘 书:夏润兰
专家审核组:
组 长:主管研究生院长
成 员: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研究生导师
秘 书:研究生秘书
学院党组织纪检委员负责全程监督检查推免工作。
二、推免原则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全力服务国家建设和发展。
1.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和录取的首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
2.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注重和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不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
3.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将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等因素纳入学校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
4.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推荐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
5.严格规范执行政策,强化工作监督管理,严肃查处学术不端、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
6.严格落实信息公开要求,切实维护推免工作公平公正,确保推免工作质量。
三、推荐名额
学院按照学校下达我院推免生的推荐指标数,结合各专业学生申请情况,权衡专业,择优推荐。
四、推荐条件
学院从具备下列条件的我院学生中择优遴选推免生: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4.品行优良,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记录,无未解除的纪律处分。
5.无不及格科目(截止申请当年7月31日),前三年学业成绩加权平均分排名在本专业前40%,并获得本校本专业一名教授(在职在岗研究生导师)推荐。
6.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710分制)。
五、计分实施细则
推免生综合考核成绩由学业成绩加权平均分和综合评议加分构成,计分办法为:
综合考核成绩=学业成绩加权平均分×90%+综合评议加分×10%(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1.学业成绩加权平均分
学业成绩加权平均分总分为100分,考核范围为前六个学期所有计划内课程的考试成绩。课程成绩均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经学院、教务处同意并备案的缓考成绩按正考成绩计算。
因转专业、休学、参军入伍、交换学习等原因需要申请课程替代的,经学生申请、学院审核认定后纳入学业成绩计算。
学业成绩加权平均分的计分办法为:
∑(课程成绩*课程学分)
∑课程总学分
2.综合评议加分
综合评议加分主要包括学术论文、专利、学科竞赛、志愿服务、国际组织实习、参军入伍服兵役和其他成果,总分为100分。
(1)学术论文
学生本科阶段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在核心及以上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可予以加分。加分标准如下:①权威及以上学术期刊论文加20分。②核心一类学术期刊论文加10分。③核心二类学术期刊论文加5分。学术论文须与学业相关,西安石油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学术期刊等级认定按照学校科技处相关文件执行。有多项加分的,只计一项最高分。
(2)专利
学生本科阶段以第一发明人申请国家发明专利(进入实质审查阶段),或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可予以加分。加分标准如下:①发明专利授权加15分。②发明专利进入实质审查阶段加8分。③获实用型专利授权加6分。专利须与学业相关,西安石油大学为第一专利权人。有多项加分的,只计一项最高分。
(3)学科竞赛
学生本科阶段作为前三名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并获得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可予以加分。加分标准如下:国家级一等奖加25分、国家级二等奖加20分、国家级三等奖加15分、省级一等奖加10分、省级二等奖加5分。
说明:获奖后出具证书或正规的证明材料及举办竞赛活动的正式文件后方可加分,奖项等级认定按照学校实验室管理处相关文件执行。多人获奖的成果根据合作成果贡献度量化表规则给个人计分。有多项加分的,只计一项最高分。
(4)志愿服务
学生本科阶段参与志愿服务并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荣誉,可予以加分。加分标准如下:①国家级“先进个人”等荣誉加10分。②省部级“先进个人”等荣誉加5分。有多项加分的,只计一项最高分。
(5)国际组织实习
学生本科阶段参加知名权威国际组织实习,实习原则上应不少于30天。实习期间有具体的实习岗位和明确的工作职责,并获得国际组织实习证明材料增加10分。
(6)参军入伍服兵役
学生本科阶段应征参军入伍,圆满履行兵役义务,增加10分。
(7)其他成果
学生本科阶段获得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立项、通过英语六级、省部级以上表彰,可予以加分。加分标准如下:①学生本科阶段以第一完成人获得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加5分。②学生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加5分。③学生通过计算机国家四级加6分、国家三级加5分(以最高分核算,不重复计算)。④学生本科阶段获得国家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自强之星等国家级表彰加10分、省部级表彰加5分,如果学生获得团队表彰,排名前三的学生按照合作获奖成果贡献度量化表进行加分(以最高分核算,不重复计算)。有多项加分的,只计一项最高分。
注:学生本科阶段获得各类奖学金和助学金,荣获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等校级表彰的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素质成绩体系,仅作为参考,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合作获奖成果贡献度量化表
排名 总数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 |
1 |
|
|
|
|
|
|
|
|
|
|
2 |
0.65 |
0.35 |
|
|
|
|
|
|
|
|
|
3 |
0.55 |
0.25 |
0.20 |
|
|
|
|
|
|
|
|
4 |
0.50 |
0.25 |
0.15 |
0.10 |
|
|
|
|
|
|
|
5 |
0.50 |
0.25 |
0.10 |
0.10 |
0.05 |
|
|
|
|
|
|
6 |
0.45 |
0.20 |
0.10 |
0.10 |
0.10 |
0.05 |
|
|
|
|
|
7 |
0.40 |
0.20 |
0.10 |
0.10 |
0.10 |
0.05 |
0.05 |
|
|
|
|
8 |
0.38 |
0.20 |
0.10 |
0.10 |
0.10 |
0.05 |
0.05 |
0.02 |
|
|
|
9 |
0.38 |
0.20 |
0.10 |
0.10 |
0.10 |
0.05 |
0.05 |
0.01 |
0.01 |
|
|
10 |
0.38 |
0.20 |
0.10 |
0.10 |
0.10 |
0.05 |
0.04 |
0.01 |
0.01 |
0.01 |
|
11 |
0.38 |
0.20 |
0.10 |
0.10 |
0.10 |
0.04 |
0.04 |
0.01 |
0.01 |
0.01 |
0.01 |
贡献度计算示例:
①某项成果分值10分,共2人参加,申请人排名为第二,则申请人该项目的贡献分为:10×0.35=3.5分。
②某项成果分值10分,共5人参加,申请人排名为第二,则申请人该项目的贡献分为:10×0.25=2.5分。
六、推荐工作程序
按照《西安石油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中的各项条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宣传动员。学院9月14日-9月15日进行推免生宣传动员。
2.个人申请。凡符合推免条件者,需在2022年9月16日上午10:00前以书面形式向学院(辅导员卢筱佳老师处)提交申请,填写《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量化表》(附件1)、《西安石油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附件2),并提交量化表的支撑材料、教授推荐信、成绩单等证明材料(教授推荐信原件及复印件、英语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务处盖章的本科成绩单原件;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学术成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审查和材料审核。学院组织资格审查和材料审核,最终根据量化分值确定初选名单。在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学院于2022年9月20日前将《西安石油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西安石油大学推免生资格认定汇总表》《西安石油大学推免生综合评议加分情况汇总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教务处盖章的本科成绩单、四级成绩单复印件等,新过四级未取得成绩单的须在成绩证明上由学院辅导员、副书记审核签字)报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4.学校复核推免生名单并公示无异议后,研究生院将于9 月25 日前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上传推荐名单。
5.有特殊学术专长的学生(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在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科研论文和科研竞赛认定以学校相关文件为准),填写《西安石油大学2023年本科毕业生特殊专长审核认定表》(附件3),学院将按照学校推免管理办法(西石大研〔2021〕227 号)第十二条规定进行审核鉴定,组织公开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结果公开公示。
七、其他
1.各项成果时间范围为学生入学之日至学院规定的推免申请材料提交之日。各项成果均以学术期刊、证书、证明或相关材料原件为准,否则不予加分。
2.申请人对公示的推免结果有异议的,在公示期内,可以向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提出书面申诉。
3.申请人需对提交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各类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其它未尽事宜,按西安石油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相关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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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14日